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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    作者: 日期:2025-10-30 点击量:

    学生各班:

    根据《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浙学助2025〕4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

    1.资助标准:本专科生(含预科生,不含退役士兵学生)国家助学金分设两档,一档资助标准每生4900元/学年,二档资助标准每生3100元/学年。国家助学金按月足额发放。

    2.基本申请条件:

    1)适用对象为2025-2026学年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;

    2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    3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    4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    5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

    3.退役士兵只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,不能参评国家助学金

    二、名额分配

    根据省财政厅、教育厅2025年下达名额,现将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:

    足交 一档名额 二档名额
    足交
    53 102

    三、评审要求

    (一)足交 需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,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,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、辅导员、班主任代表、学生代表。足交 应根据规定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认真组织评审。国家助学金一档优先考虑重点资助对象。

    (二)国家助学金今年通过浙江省学生资助“一窗受理”平台进行线上申请审核。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“一窗受理”平台向所在足交 提出申请,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。

    (三)国家助学金初评学生名单,需经各足交 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、足交 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,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如师生有异议,评审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。初评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校。

    四、申请流程

    (一)请于11月2日前电子形式同时上报以下材料(学生姓名、学号、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确保准确无误),命名:班级+姓名+2025-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初评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1)。 

    (二)完成浙江省学生资助“一窗受理”平台线上申请(个人所有填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)

   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:

    2022级发送至朱同学:[email protected]

    2023级发送至吉同学:[email protected]

    2024级发送至郑同学:[email protected]

    2025级发送至黄同学:[email protected]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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